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,北京中小学借读手续主要分为下面内容四类情况,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:
一、基本申请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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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籍跨区借读
- 需满足户口迁移条件(如父母职业调动、自有产权房迁移等),提供迁入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及迁移手续。
- 若未迁移户口,需提交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证明,并到目标区教委统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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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京籍借读
- 四证要求:
-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:父母劳动合同/营业执照(需连续缴纳社保,部分区要求社保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);
- 在京实际居住证明:房产证或租赁合同+完税证明(租赁需备案);
- 北京市居住证: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,且在有效期内;
- 全家户口簿:需包含监护人及学生信息,若与父母不同户需提供出生证明。
- 无人监护证明:由户籍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开具,确认原籍无监护条件。
- 四证要求:
二、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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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
- 监护人向原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,附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、在京居住/职业证明等材料。
- 非京籍需先在“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”完成信息采集,打印《信息采集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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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与证明开具
- 接收学校初审后,报区教委审批,通过后发放《在京借读证明》。
- 部分区要求现场提交材料(如东城区需暑假前集中办理五年级转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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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安排
- 持《借读证明》到接收学校报到,学校按原年级插班(不得变更年级)。
- 私立学校可能要求笔试/面试,通过后签订借读协议。
三、独特群体简化手续
下面内容七类人群可直接按京籍待遇办理借读,无需四证:
- 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(凭区人社局证明);
- 台胞子女(凭区教委批准书);
- 博士后子女(凭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介绍信);
- 随军家属子女(凭部队师级*证明);
- 华侨子女(凭区侨务部门证明信);
- 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(凭街道《子女关系证明》);
- 持《北京市职业居住证》人员子女。
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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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
- 借读生学籍保留在原校,仅建立临时学籍,升学考试需回原籍参加。
-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退学或开除借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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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说明
- 公立学校免收借读费,仅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等常规费用;
- 私立学校可能收取培养费(需与原校学费同时缴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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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刻限制
- 借读手续需在学期初/末办理(寒假:12月-1月;暑假:6月-7月);
- 小学一年级、六年级,初中一年级、初三下学期不办理转借读。
建议:非京籍家长提前6个月准备社保和居住证材料,优先联系目标区教委或私立学校招生办(如海淀区、朝阳区学位紧张)。具体政策以各区当年发布的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职业实施细则》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