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初中借读办理指南(2025年最新)
一、借读条件与适用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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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定义
借读生指无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、青少年,需在本市初中阶段接受义务教育或非义务教育的学生。 -
独特优待群体(免收借读费)
- 随军家属子女:持部队师(旅)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;
- 博士后子女: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介绍信及进站函;
- 引进人才/留学回国人员子女:持父母“北京市职业居住证”;
- 父母一方为京籍:持父(母)户口簿及乡镇/街道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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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口子女
需通过暂住地乡镇政府/街道办申请,开具“在京就读批准书”,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。
二、申请材料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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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材料
- 学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监护就学证明(若原籍有学籍,需附加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);
- 家长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(如暂住证、租房合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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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特群体附加材料
- 随军家属:部队政治机关证明及现役*件;
- 博士后子女: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介绍信;
- 港澳/华侨学生:市侨办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;
- 公派出国人员子女:父母单位出具的派出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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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
- 家长向暂住地所属管片学校提交材料(优先选择居住地就近学校);
- 学校接收困难时,由区教委协调安排其他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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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与入学
- 流动人口需通过乡镇/街道办办理“在京就读批准书”,持批准书到校申请借读;
- 独特优待群体(如随军家属、京籍父母子女)可直接联系学校,免去街道审批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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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与费用
- 学校为借读生建立临时学籍,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活动、评优权利;
- 公办学校借读费标准为小学/初中每学期2000元(流动人口),独特群体免收费用。
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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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读期限
- 一般为1学期至1学年,可申请延长;独特群体(如博士后子女)按证明文件约定期限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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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学与转学限制
- 非按京籍对待的借读生不可办理转学或参加北京中考报名;
- 毕业证书标注“借读”字样,符合条件者可获结业/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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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时效性
- 暂住证、职业居住证等需在有效期内,过期需重新办理;
- 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材料,避开入学高峰期(如8-9月)。
五、常见难题解答
- Q:父母无京籍但长期在京职业,怎样申请?
A:需通过暂住地街道办办理“在京就读批准书”,并提交父母身份证、暂住证、就业证等材料。 - Q:借读期间能否转学?
A:仅按京籍对待的借读生可转学,其他需回原籍办理。 - Q:借读费减免条件?
A: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向学校申请缓交或减免,需提供低收入证明。
提示:各区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提前咨询暂住地所属区教委或学校招生办。